以案说法:受益所有人之税务问题2014年第3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Opportunities(Mauritius)II Limited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问题的批复(2014年3月24日粤国税函【2014】15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GS Investment Partners(Mauritius) V Limited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问题的批复(2014年3月24日 粤国税函〔2014〕15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秀惠有限公司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2014年1月8日 粤国税函【2014】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居民身份认定问题的公告(2013年9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居民身份认定问题的公告》的解读(2013年9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等省市国家税务局执行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股息条款涉及受益所有人案例的处理意见(2013年4月12日 税总函【2013】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身份公告》的解读(2012年07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2012年6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2009年11月20日 深地税发【2009】5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2009年10月27日 国税函【2009】6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2月20日 国税函〔2009〕81号)
山东菏泽市国家税务局某制药公司向香港股东分配外受益所有人预提所得税案例(王开智)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认可厦门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股东为股息受益所有人案例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依据“受益所有人”规定首次阻止企业滥用税收协定(省局国际处:尹骏 淮北市局:封振涛)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甄别“受益所有人”留住六千万万元税款案例(2012年8月8日 中国税务报)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收协定处负责人冯立增2013年9月解读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