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xingyun125abc
请教各位老师!本年度计提了2万的工会经费,上交了税务局,返还了1.2万到公司。公司本年度没有用工会经费。我把1.2万的余额还是放到了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了。那么我在所得税前,可以抵扣多少钱?2万?还是8000元?
网友答:你把工会经费性质了解一下有助于税务与会计处理。
工会经费不是交给税务局的,税务局只是代收。你们现在交了2万元,属于税法上规定的实际拨缴,如果在工资的2%内就可以税前扣除。
返还了1.2万元也不是税务局返还的,是总工会返还的,是支持企业开展工会活动的。为了分清计提和返还的,建议不要再放进应付职工薪酬,最好放在其他应付款。按规定,企业工会也是法人,应独立开设基本户,返还的工会经费应进这个帐户,与企业帐户不再有关。类似你们这种情况,要不是还没有成立工会,就是企业较小而没有独立的工会人员和帐户。
楼主的困惑是可以理解的,根源于工会的职能与运作模式并没有真正地达到规范化。 .
接受返还的主体不 企业,而是工会。企业不能占用工会的经费,把别人的钱处理成自己的钱,是违法的事。所以,千万不能列收入,要放其它应付款。
蔡桂如:
工会法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2011 年第30 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0 年1 月1 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24 号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
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0 年7 月1 日起,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0 年7 月1 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的部分,
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 号)同时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