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局 作者:哈尔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9-01
日前,境外某投资公司1.42亿元企业所得税款顺利缴入国库,我局跨境股权转让风险应对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3年,市国税局相关人员在对辖区内外资企业股权结构变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哈尔滨某食品公司的组织架构比较复杂,存在多层境外控股公司。2004年-2012年间,其境外控股股东发生多次股权转让与重组,并且其交易基本都安排在境外,其中2008年11月份的一笔股权转让未在我国履行纳税义务。
此次股权转让,从形式上看,是日本X公司将持有的一家注册在开曼的中间控股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开曼控股公司,整个交易在境外完成,我国没有征税权。但如果原开曼控股公司只是个没有经济实质的导管公司的话,穿透这一导管,重新定义交易实质,在我国境内将有23家子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各公司均有权利对此次股权转让申请立案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对此,市国税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了针对该开曼中间控股公司的前期调查,经过多方获取信息、分析信息、责成在哈食品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及说明等方式进行取证,并与开曼中间控股公司及其税务咨询代理人多次沟通,在取得充分证据后,市局初步得出调查结论:该开曼中间控股公司是一家特殊目的公司,其商业实质十分有限,应当按照经济实质对其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存在,并对日本X公司从该项股权转让中取得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于是,市国税局于2013年11月份经省局层报总局申请正式立案,并获得了总局的批准。
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市国税局于7月29日与日本X公司代表及其代理公司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举行了正式谈判,双方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友好协商,最终,对该笔股权转让所得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达成了一致。日方X公司从此次股权转让中获益2.08022亿美元,应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笔税款1.42亿元人民币已于8月11日在哈尔滨申报缴入国库,成为我局历史上调整税额最大的一起非居民税收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