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海股份(300196)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标的特定对象持有的天马集团68.48%股权的计税基础为:
中企新兴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3522.89
中企汇鑫南京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00
常州联泰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4045
常州常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
苏州华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
常州海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500
合计26067.89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特定对象持有的天马集团 68.4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49,371,195.52 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的 4,380 万元,(占12.54%)以发行价格 14.77 元/股计算,公司本次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总计为20,688,638 股(87.46%)虽然符合85%股份支付条件,但5家都是合伙企业,所以不能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应缴个人所得税,(34937-26068)X20%=1773万
中企新兴对价 18244 收回现金 4110 增值4721 个税944
中企汇鑫 对价 2703 收回现金 2,70 增值704 个税141
常州联泰对价53,67增值1322 个税264 常州海天 对价4642 增值 1142 个税228 常州常以对价2653 增值653 个税130 苏州华亿对价1326 增值326 个税65
蔡桂如(公众微信gzcaiguiru):中企新兴、中企汇鑫个人所得税应由长海股份代扣代缴,在天马集团所在地地税申报纳税,由于常州联泰、常州海天、 常州常以 、苏州华亿只支付股份,没有现金可代扣,所以四家机构应主动到常州新区地税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