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州如来 | 专家团队 | 视频中心 | 财税资讯 | 法规速递 | 财税实务 | 课程活动 | 财税答疑 | 资料下载 | 如来论坛 | 联系我们 | 留言板
  如来站点导航:常州如来纳税人俱乐部
专家团队           >>
专家照片
施维敏
常州泰瑞税务师事务所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
专家照片
鲁奕静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专家照片
王艳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专家照片
苏炜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专家照片
汪韦伯
汪韦伯,1970年生人,清华—麻省理工国际工商管理硕士,沙盘课程开发专家。现任工信部人才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咨询专家组成员、斯隆咨询高级顾问、企业模拟经营培训师。 汪老师具有多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熟……
专家照片
韩小良
韩小良老师介绍 韩小良,资深实战型Excel培训讲师、应用解决方案专家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设计师,对Excel及Excel  VBA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有着较深的研究和独特的认识,对……
专家照片
姚金玉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部审计师  从事会计……
专家照片
谈微
      注册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十余年,对内资财务会计工……
专家照片
王越
王  越:江苏涟水人,1973年生,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辽宁大连地税局、江苏南通地税局,经历征收、管理、税政、稽查等政策业务岗位,税收学士,经济史硕……
专家照片
尹兰军
        高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国企和外企财务……
专家照片
吴嘉泽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
专家照片
裴川法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主管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资源税、涉外税收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政业务……
专家照片
季苏云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处长,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专家照片
蔡桂如老师
    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总裁班,上海交通……
财税实务内容显示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分类:财税处理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469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为配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将发电户名称(姓名)、地址(住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二、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自2013101日至2015123l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三、本公告所称发电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四、本公告自20147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63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4061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各类业户,包括医院、学校、党政机关、居民社区等,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对光伏发电进行综合利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可将自用剩余后的电力产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销售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业户、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如果发电户逐一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不仅增加了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的复杂程度,也不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为配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便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电力产品时与发电户之间结算,出台该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规定,自2013101日至2015123l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因此本公告明确,自2013101日至2015123l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发电户应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会员期刊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财经书店 | 法律声明 
链接:工商财税网     常州地方税务局   江苏国税常州网站

    常州鼎瑞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0519前创会计家园          常州前创     合作伙伴:金蝶软件   方圆财务人俱乐部  常州才子网

如来税收实践交流总群

51.la 专业、免费、强健的访问统计

技术支持:常州弘道电脑 备案号:苏ICP备18067831号-1